2024/2/23
为鼓励和吸引外资企业到园区投资,宿州经开区制定了《宿州经开区鼓励支持外资发展优惠政策》,政策有效期到2024年10月。下面就来看看政策详情,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咨询小编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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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在宿州经开区已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
二、奖励办法
(一)支持引进外商投资企业
1.新引进合同外资额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以上、5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经开区财政按实际到位资金额1%比例给予补助。
2.新引进合同外资额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3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省、市财政按实际到位资金额1%比例给予补助(《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扶持政策》宿政办秘〔2021〕29号),在享受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经开区财政按补助资金100%的比例配套支持。
3.对全市转型升级、对外开放有重大带动作用,且年度实际利用外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重大外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二)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
对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按增加注册资本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1%予以奖励。
(三)鼓励外资并购
鼓励外商采取并购方式参与传统企业改造重组,按照并购后当年实际到账外资金额的1%予以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奖励的外资企业经营行为必须合法合规,在产品安全、企业诚信、缴纳税收、环境保护、金融监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实际利用外资认定,以商务部公布的实际使用外资统计为准,不含投资性公司投资,不含股东贷款、实物、无形资产、股权、土地使用权出资。
(三)外资新项目和外资增资项目是指2022年1月1日后新登记注册和新增注册资本金的外商投资项目,设立时间及增资时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时间为准。
(四)合资企业的新项目和增资项目,以外方股东的投资额为准,中方股东投资额不纳入奖励范围。
四、附则
(一)本政策适用于入驻宿州经开区企业。
(二)本政策由宿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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