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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图片和照片要求说明

2022/4/2

国内的企业朋友们大家好!2024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图片和照片有何要求呢?知产小编整理八点内容以供大家参考~


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
1、 提交图片或照片的基本原则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7条第3款:
    申请人应当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要求保护的内容提交有关视图或者照片,清楚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

2、尺寸要求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7条第1款:
    提交的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尺寸不得小于3厘米×8厘米(细长物品除外),也不得大于15厘米×22厘米。
3、 视图名称及标注
主视图的选取    
视图名称的标注
特殊产品视图名称的标注
4、色彩
黑白灰系列
彩色系列
5、对绘制视图的要求(续)

图片的线条应当是粗细均匀的实线,不得以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非产品的轮廓线表达外观设计形状。
   例外,可以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者自然断裂线表示细长物品的省略部分。图面上可以用指示线表示剖切位置和方向、放大部位、透明部位等,但不得有不必要的线条或标记。
图片可以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工具绘制,但不得使用铅笔、蜡笔、圆珠笔绘制,也不得使用蓝图、草图、油印件。对于使用计算机绘制的外观设计图片,图面分辨率应当满足清晰的要求。
六、对照片视图的要求

镜头应当对正产品的中心部位拍摄
应当背景单一,产品和背景有适当的明度差
应当避免强光、反光、阴影、倒影、衬托物
七、特殊产品提交视图的要求

具有多种变化状态的产品
成套产品
组件产品

八、图片或者照片的形式缺陷

1)视图投影关系有错误,例如投影关系不符合正投影规则、视图之间的投影关系不对应或者视图方向颠倒等。
2)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不清晰,图片或者照片中显示的产品图形尺寸过小;或者虽然图形清晰,但因存在强光、反光、阴影、倒影、衬托物等而影响外观设计内容的正确表达。
3)外观设计图片中的产品形状绘制线条包含有应删除或修改的线条,例如视图中的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点划线等。
4)各视图比例不一致;
5)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或者两个面),而正投影视图不足。
6)细长物品例如量尺、型材等,绘图时省略了中间一段长度,但没有使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断开的画法。 
7)提交的展开图、立体图等图面存在可补正的缺陷的。
8)剖视图或剖面图的剖面及剖切处的表示有下述情况的:
    (i)缺少剖面线或剖面线不完全;
    (ii)表示剖切位置的剖切位置线、符号及方向不全或缺少上述内容。
9)有局部放大图,但在有关视图中上没有标出放大部位的。
10)组件产品缺少必要的组合状态相应视图或者缺少一个或多个组件单独的视图,而从组合状态图或立体图等其他视图可以确定未提交的视图的外观设计内容的。
11)透明产品的外观设计,外层与内层有两种以上形状、图案和色彩时,没有分别表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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