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4/18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宣城经开区科技奖补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申报2021年度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奖补政策兑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第一权利人为“合肥工业大学”,登记地址为“安徽省宣城市薰化路301号(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并且已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完成申请登记并通过审批备案的以下知识产权:
1.2021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
2.2021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
3.2020年获得授权且已获批宣城经济开发区第一年资助的国内发明专利;
4.2019年获得授权且已获批宣城经济开发区第二年资助的国内发明专利;
5.2018年获得授权且已获批宣城经济开发区第三年资助的国内发明专利;
6.2021年申请的国际PCT专利(最多两个国家或者组织);
7.2021年获得授权的国际PCT专利(最多两个国家或者组织);
8.2021年从市外转让至宣城经济开发区满一年以上的发明专利;
9.2021年获得授权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10.2021年获得授权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二、奖补标准
根据《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修订版)》(宣开管〔2021〕31号)第7条的规定(见附件1):
1.对于当年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0.30 万元。
2.对于当年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00 万元,从次年起每年再奖励0.50 万元,单个发明专利累计奖励不超过4.00 万元。
3.对于从市外转让至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且满一年以上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0.20 万元。
4.对于当年申请国际PCT专利(最多两个国家或者组织)的,其中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00 万元,其他专利每件奖励1.00 万元;获得PCT专利授权的,对于发明专利每件再奖励3.00 万元,其他专利每件再奖励1.00 万元。
5.对于当年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件奖励0.15 万元。
6.对于当年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的每件奖励0.30 万元。
三、奖补发放
根据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科技奖补兑现政策和《合肥工业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上科技奖补获批到账后,将发放给各知识产权的第一发明(设计)人,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自理;当学生为第一发明(设计)人时,则发放给相应的指导教师,并由该指导教师负责扣税后的奖补分配及发放。
四、注意事项
宣城研究院已对符合本次奖补申报条件的知识产权进行筛选统计,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2021年度宣城经开区科技奖补政策兑现申报信息统计》(附件2)。请各发明(设计)人仔细查看附件2所列信息,确认统计信息无错误或遗漏。
如有未在附件2中列出,但符合奖补申报条件的,请于2022年4月25日下午17时前反馈至宣城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并将相关知识产权证书等证明材料的pdf版电子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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