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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有哪些情形?

2022/6/15

近年来,专利侵权案件频繁发生,专利权保护在现代市场竞争中越来越受到关注。那么,专利侵权有哪些情形?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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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侵权,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
1、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而言,是指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是指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间接侵权,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该第三人的实施不是为生产经营目的,权利人主张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专利纠纷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间接侵权作了规定:
“明知有关产品系专门用于实施专利的材料、设备、零部件、中间物等,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将该产品提供给他人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提供者的行为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定的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明知有关产品、方法被授予专利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为生产经营目的积极诱导他人实施了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权利人主张该诱导者的行为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定的教唆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见,在《专利纠纷司法解释(二)》中,将专利间接侵权的行为归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的内容下。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的内容为:“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基于《专利纠纷司法解释(二)》和《侵权责任法》,专利间接侵权的行为被分为了两类:帮助型间接侵权和教唆型间接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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