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7/13
2024年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补贴及申报条件、认定管理办法汇编整理,那么如果淮南市田家庵、大通区、谢家集、八公山、潘集区、凤台县、寿县企业想要申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资金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卧涛科技,专注项目申报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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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补贴
1、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补贴
对当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并列入省级专精特新企业重点培育对象。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其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贴。贴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执行,每户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对国家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2、寿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县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每户奖励5万元,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型小微企业,其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根据已支付的利息,给予贴息补贴。贴息标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予以执行,每户企业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3、大通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补助
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和 “成长性小微企业” 称呼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获得“安徽民营企业百强”称呼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经批准代表我区参加展会,标准展位按展位费、参展产品的运输费的5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年度内标准展位补贴合计不超过3万元。
二、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一)依法在淮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三年以上、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 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二)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 面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连续两年销售 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0
(三)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 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二十名或全省前十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 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
(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 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 例超过1%。
三、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 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皖政(2018) 46号)文件精神,加快培 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 特新中小企业,根据省经信委《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和程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 “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工业中型、小型企业, 企业规模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的规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 A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 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第二章内涵及特征
第三条 专业化。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 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 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第四条 精细化。企业精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细化服务, 以美誉度高、性价比好、品质精良的产品和服务在细分市场中占据 优势。
第五条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 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 特色的产品。
第六条新颖化。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 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 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中 小企业,均可申报认定“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依法在淮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三年以上、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 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二)重点培育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 面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连续两年销售 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0%0
(三)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 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二十名或全省前十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 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
(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 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 例超过1%。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淮南市专精特新中 小企业"。
1、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
2、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3、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 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 的;
4、在申请或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5、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四章申报材料
第九条申报企业须如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文字材料;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
(五)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六)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七)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
第五章认定程序
第十条全市每年组织一次申报认定工作。
(一)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所在县区、园区经信部 门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对其进行初审。
(二)初审通过企业,由县区、园区经信部门正式行文推荐上 报市经信委。
(三)市经信委中小企业局对推荐上报企业申报材料组织专家 评审,提出初步认定意见,提请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公示。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信委发文认定其为“淮南市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六章政策扶持
第十一条 经认定的“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以下扶 持政策:
(一)市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 先推荐争取国家、省相关扶持政策。
(二)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优先推荐金融、担保等机构在融资方面给予支持。
(四)推荐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RC培育、市场开拓等 方面优先予以支持。
(五)各县区、园区经信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对市级专精特 新中小企业进行扶持。
第七章服务管理
第十二条对“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已认 定的“淮南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确定专人,按时报送相关运行监 测数据,对不按时上报相关数据或停产、半停产的“僵尸企业”,取 消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格。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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