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8/1
今天跟大家分享的是关于湖北省推动产教融合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的一些奖励补贴标准和申报条件,感兴趣的可以来参考一下,有疑惑随时来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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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企业在职业院校建设培训基地。对吸纳实习实训毕业生数量多且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积极使用稳岗返还资金开展职工培训的企业和开展校企合作成效好的职业院校,优先支持参与高技能RC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评选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对省级高技能RC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分别给予200万元、10万元、5万元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可根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支撑能力,支持企业、职业院校、就业训练中心和培训机构购置培训教学仪器设备。(牵头单位:省人社厅;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政府国资委,省税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各市、州、县人民政府)
(一)分类和等级。按照学科专业建设紧密对接产业行业发展的原则,省级实习实训基地的分类以专业类、产业类别划分为主,部分类别可采用学科门类或事业行业类别进行划分,涉及多个学科的可建立综合性实习实训基地。
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分为“湖北省级高校实习实训基地”、“湖北省级高校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两个等级。
(二)申报和认定程序。按照前期建设、合作申报、认定授牌、评优奖励等程序进行。
1、高校会同合作单位联合建设校级实习实训基地。基地建设方案要与深入推进RC培养模式改革相结合,与推动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学校与社会密切合作相结合,在做好基地前期建设的基础上,择优申报省级基地。
2、高校与合作单位共同组建、联合申报,提交基地建设方案(主要包括前期工作基础、建设目标与内容、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共建协议等)。
多所高校与同一合作单位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的,协商确定或由省指定的牵头高校负责与合作单位共同完成基地的申报、建设、检查评估及经费管理等相关工作。
3、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省级基地的建设方案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意见;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达到要求的基地,认定为“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并予以公布。
由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经省认定的“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可直接认定为“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
4.对经认定的“湖北高校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定期对其建设运营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于管理规范、成效明显、示范作用强的,评选为“湖北高校省级示范性实习实训基地”。
(1)高校与合作单位签订基地合作建设协议并有效执行。
(2)高校与合作单位建立联合管理部门负责基地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健全规范。
(3)基地有较为完备的生产与教学条件,能充分保障实习实训培养方案实施。
(4)基地有支持和保障高校学生、教师完成实习实训、挂职锻炼等活动的指导教师队伍。
(5)基地能接收一定规模我省大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活动,提供必要的住宿、学习和生活条件。
(1)合作单位是湖北省行业骨干(龙头)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好的社会效益,在业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2)提供学生实习实训岗位数量大,接纳能力强,每年能接收吸纳在基地实习实训的大学毕业生就业。
(3)高校与合作单位实习实训工作有长效运行机制,实习实训教学和基础设施条件优良,实习实训效果显著。
(4)高校与合作单位科研攻关和成果转化合作紧密,科研合作卓有成效。
(5)高校教师和合作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深度参与基地实习实训教学活动,并逐步建立相对稳定的人员双向兼职和流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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