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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政策:无为市水稻病虫害防治示范区申报条件+材料+时间安排

2022/8/29

今日讲解!无为市水稻病虫害防治示范区的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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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1、无为市水稻穗期病害防治示范区

1)种植主体水稻种植面积在1000亩以上,其中至少有200亩以上集中连片,交通便捷,方便观摩考察;

2)示范区必须使用生物或高效低毒农药,对稻曲病、稻瘟病开展2次防治,防治药械使用自走式喷杆喷雾机或植保无人机,穗期病害防治效果要高于周边农户;

3)申报主体已登录安徽省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并(微信中徽农小帮手)登记过农药使用情况

2、芜湖市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

1)全市范围内从事水稻种植并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专业化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2)水稻种植面积500亩以上,水稻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覆盖率超过70%,辐射面积不少于3500亩。

3)申报主体需采用至少3种水稻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措施,采用杀虫灯、理化诱控、生物农药、高效低毒药剂等多种水稻病虫害全程绿色防控措施优先奖补。

4)水稻全程绿色防控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明显,积极发挥全程绿色防控引导示范作用。

5)已享受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四批)政策的经营主体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二、补助方式

本项目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对无为市水稻穗期病害防治示范区,按每亩30元进行补助,补助面积3000亩,补助资金9万元;对芜湖市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每个主体奖补不超过3万元。

三、实施办法

1、主体申报。申报无为市水稻穗期病害防治示范区的,要填报2024无为市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四批)申报表(附件1);申报芜湖市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区的,要填报2024年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四批)市本级资金奖补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证、水稻全程绿色防控记录资料。所有申报主体必须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徽农小帮手农药使用情况截图。

2、专家评审。上报的材料经无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专家评审,对申报主体进行审核筛选。

3、挂网公示。将初选出的主体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4、项目验收。项目实施结束后,市、县农技推广中心组织相关人员现场验收,核实水稻病虫害防控成效。经验收核查后,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完善报账手续后按专项资金管理程序及时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