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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各地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申报奖励补助和申报条件

2022/10/26

关于江苏省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申报奖励补助和申报条件细则整理汇编,江苏省常州市、徐州市、南京市、淮安市、南通市、宿迁市、无锡市、扬州市、盐城市、苏州市、泰州市、镇江市、连云港市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申报有意向的朋友们,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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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绿色工厂申报奖励补助
(一)南京市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申报奖励补助
高淳区:被认定为工信部绿色工厂名单、绿色供应链管理、绿色设 计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40 万元、30 万元奖励;被 认定为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 20 万元奖励;对完成自愿 性清洁生产并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 5 万元奖励。
(二)苏州市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申报奖励补助
Ⅰ、苏州市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奖励补助
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同一企业认证升格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政策支持:关于促进苏州工业园区企业技术改造的若干意见
Ⅱ、苏州吴江区绿色工厂奖励补助
1.绿色制造和体系建设:
(1)评定为国家、省级绿色产品或绿色生态设计,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
(2)评定为国家、省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3)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或评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5万元;
(4)获评“能效之星”(含复评),按其能效星级(3-5星级),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5)通过国家、省、市级循环经济示范企业验收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6)入选国家、省、市其他各类推进节能与循环经济体系建设项目的,按照上级规定给予相应支持。
2.节能环保产业化:对使用能效信贷、绿色信贷的项目, 按其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给予一年期财政贴息补助,单个企业高不超过20万元。
(三)无锡市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申报奖励补助
对获得工信部授予的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 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被工信部认定为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 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每个企业的多个产品按一个产品进行奖励)的一次性奖励 。对被工信部认定为绿色园区的单位, 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四)常州市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申报奖励补助
支持方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家、绿色设计产品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个(每个企业的多个产品仅按一个产品进行奖励)、绿色园区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家、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家;省工信厅认定的绿色工厂奖励最高不超过25万元/家;常州市认定的绿色工厂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家。
(五)镇江市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申报奖励补助
为“绿色工厂”建设提供专项授信额度100亿元,对荣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在实行同等条件评测系统利率基础上分别实施下浮15%、10%和2—8%的利率优惠。
(六)泰州市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申报奖励补助
对符合条件的绿色制造项目,按不超过技术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对重点污染企业建设环保风险点在线监测系统的,按不超过监测软件及设备投入的20%给予补助,最高50万元。鼓励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发展再制造产业。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给予分档奖励,最高50万元。
(七)扬州市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申报奖励补助
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相关资金,加大对绿色制造的扶持力度。对通过国家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给予奖励。
(八)盐城市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申报奖励补助
《盐城市工业和信息化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出,对首次认定的工信部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盐城市亭湖区:《亭湖区智能制造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指出,企业产品被评为国家、省级绿色设计产品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企业参加国家、省级绿色工厂创建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企业参加国家、省级绿色供应链创建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园区参加国家、省级绿色园区创建并通过验收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20万元。
(九)淮安市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申报奖励补助
环保投入补助。鼓励现有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对企业提标改造的污染防治项目按投资额20%进行补助,最高200万元。对绿色制造项目按不高于技术和设备投资额15%补助,最高50万元。对新建成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十)宿迁市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申报奖励补助和申报条件
对新命名为市级绿色工厂的,奖励20万元。
申报条件:
(一)在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积极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四)企业近两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
(五)符合绿色工厂相关标准、文件要求。
二、江苏省绿色工厂申报条件
1.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合规性、管理承诺、目标/指标/方案等。
2.基础设施。评价指标:建筑、照明、通用用能设备、计量设备、污染物处理设备等。
3.管理体系。评价指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社会责任等。
4.产品。评价指标:生态设计、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节能、碳减排、回收处理等。
5.能源与资源投入。评价指标:能源投入、资源投入、绿色供应商管理、进货检验程序等。
6.环境排放。评价指标:工业三废排放控制、噪声排放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
7.总体绩效。评价指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