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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智慧旅游景区名录建设申报条件要求及申报时间程序

2022/10/26

2022年江苏省智慧旅游景区名录建设申报开始,项目申报条件要求、申报时间程序等相关细则,小编给大家做了一下整理,那么如果你想要申报江苏省智慧旅游景区名录建设项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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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苏省智慧旅游景区名录建设工作目标
坚持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为游客提供全流程、智慧化、便捷化服务,按照文化和旅游部《智慧旅游景区建设指南》有关要求,开展全省智慧旅游景区名录建设,在全省推出一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较高的智慧旅游景区,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典型案例和经验模式,促进全省智慧旅游发展。
二、江苏省智慧旅游景区名录建设推荐范围
原则上为省内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各设区市推荐不超过2个景区。
三、江苏省智慧旅游景区名录建设推荐要求
(一)符合《智慧旅游景区名录建设要求》。
(二)旅游景区依法依规管理经营,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近三年来无重大旅游安全、生态环保责任事故,无重大意识形态、游客投诉事件。
四、江苏省智慧旅游景区名录建设申报遴选程序
(一)旅游景区自愿申报,向所属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表;
2.景区管理运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对照《名录建设要求》,按照申请报告提纲要求逐项提供相关材料;
4.相关图片、视频。
提交的图片、视频将视为授权遴选部门在宣传推广中使用,请申报单位协调解决好版权问题。
(二)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按照《名录建设要求》择优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式行文推荐。
(三)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审核评审,经公示后对外公布。
五、江苏省智慧旅游景区名录建设支持与管理
省文化和旅游厅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列入名录的景区在宣传推广、RC培训、融资引导、创建推荐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时,通过实地考察、景区复核、网络监测、社会监督等方式,对全省智慧旅游景区开展评估,建立“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
六、江苏省智慧旅游景区名录建设相关要求
各设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名录建设要求》,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将推荐报告和申报书面材料(申报材料对照《名录建设要求》和申报提纲,依序装订成册)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江苏省智慧旅游景区名录建设条件要求
一、全面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
1.预约体系完善。建立线上线下融合一体的预约制度,提供景区门票、景区交通、核心景点、演出活动、相关服务等多类别预约预定,实现包括自有平台、第三方OTA平台等多渠道预约预定服务的一致性。
2.预约渠道便捷高效。全面实行分时、实名预约购票,实时更新余票数量,积极推进健康码预约前置核查,预留相应接口与省、市文旅智慧平台联接,及时报送、交换、共享有关数据。电子门禁系统与门票预约系统匹配,实现身份证、二维码等电子门票应用,实现便捷高效入园。积极推进社保卡一卡通,健康码、人脸识别等“多码合一”电子门禁应用。能够针对优惠免票群体、团队游客等设置网络预约渠道,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专门预约服务,开发或提供预约友好界面、应用程序。
3.流量管控科学合理。根据景区类型和运营管理模式,科学合理设置闸机、视频监控等客流监测设备。积极通过整合预约入园数据、运营商或互联网大数据等获取景区实时客流、车流、停车位等流量数据,并借助景区广播、电子屏等景区设施载体,门户网站、两微一端、手机短信、等信息平台,实时发布最大承载量、在园人数、景区周边交通状况、实时空余车位数情况、主要景点和服务场所人员情况、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等候时长等信息,不断丰富和拓展景区客流信息发布渠道和内容,并与导航APP、电子地图、实景地图、景区内智慧导览设施设备相匹配,引导游客合理安排行程、错峰游览。
4.合法合规利用获取的票务、门禁、停车场、主要景点、服务场所等客流、监测数据和景区营销数据,结合通信运营商、OTA平台等大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客流趋势,实现预测预警,并根据结果,科学疏导、精准管理,保证景区游览秩序安全有序。
二、完善整合景区智慧管理平台建设
5.结合景区预约、票务、咨询、讲解、车船管理、接待、投诉、环境卫生、业态运营、舆情监测等业务运营管理需求,建设智慧化运营管理系统,实现对景区人、财、物和信息的静态和动态管理,在单个或多个业务系统基础上,积极推动实现业务协同和部门联动,建设景区大数据分析和综合管控体系,健全智能综合调度应用。
6.智慧管理平台动态监测景区内服务、游览设施设备、特种设备运行状态,支持巡检巡查、自动告警、在线报修、维修更新等功能,实现客流超限、消防、自然灾害等安全预警,能够及时感知发现异常情况,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积极与旅游、公安、气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医疗救护、疾控等相关部门信息对接联动。积极推动面向导游讲解员、安保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和景区车船、索道等交通工具及其他重要可移动设施设备加载定位装置,实现位置轨迹实时可知、动态呼叫调度等功能。
7.结合平台建设有游客投诉处理、服务接待反馈、舆情监测等相应业务系统,畅通游客投诉反馈、意见建议网络渠道,并根据相关信息改进提升景区服务质量。
8.探索建立景区智能调配调控系统,对景区环卫、游览、服务、能源等物资进行统一的平台化管理和科学调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节能水平。推动平台相关功能模组或板块根据技术发展和景区管理实际,更新升级、优化整合,不断提升智慧化平台的适用性和便捷性。
三、积极开展景区精准营销
9.积极利用网络新媒体、自媒体、电商等拓宽营销渠道,建立景区网络旗舰店,实现门票预定、优惠团购、产品展示销售、会员管理等功能,拓展“景区+地理标志产品+互联网+现代物流”功能,加强景区线下自助销售系统建设,实现景区线上线下共同推进、相互促进的营销体系。
10.结合景区智慧平台、通信运营商、OTA平台等大数据,合法合规开展客源、消费市场、营销活动分析和效果评估,为精准营销提供信息和决策支持。
四、智慧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
11.智慧景区网络、监控设备、环境监测设备、对客信息发布设施等智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良。
12.加强数据通信、物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景区内主要游览区域、服务场所等游客集中区域和事故易发地域,实现5G、WIFI信号稳定安全便捷覆盖和联接。景区结合实际,在景区边界、关键区域设置电子围栏,采用智能安检、红外测温、越界监控、激光传感等感知设备,实现景区安全监测布控。
13.积极推进布设5G、物联网等感知、智能交互终端等设备设施,建立并普及景区电子地图、语音导览、线路推荐等应用,支持智能定位和导游导览功能,积极探索推进智慧厕所、商店、酒店、餐厅、导览标识、路灯、垃圾桶等服务设施。推广开发“一键式”“一机游”小程序、APP等移动客户端,实现集网上咨询、预约、购票、线路规划、线路定制、智能导览、商品采购、问询投诉、应急救援等全流程一站式综合服务,不断丰富景区电子支付应用场景,探索优化虚拟排队功能,为游客提供智慧便捷的人性化服务。
14.在提升推进智慧化设施设备应用的同时,优化调整人工服务,积极引导辅助游客进行智慧化方式的使用,保留兼顾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服务。
五、景区数字化、智慧化体验产品打造
15.结合景区资源主题特色,积极应用数字技术手段,打造VR/AR、4D/5D、裸眼3D、沉浸式体验、全息投影等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场景再现、景物识别等项目产品,开发打造具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数字化文旅产品。积极打造数字博物馆、数字展览馆等,设置景区重要景观、名胜古迹、历史文物全景图像或三维场景的在线虚拟体验,开展云观景、云讲解、云科普、云文创等相关活动,多方位提升景区产品的创新性与趣味性,提高游客体验感,丰富完善游客场景化、个性化服务和虚拟体验。
六、构建智慧景区建设保障体系
16.设立智慧景区建设领导小组或景区信息化管理部门,监督推进智慧景区建设和平台整合工作。有稳定的智慧景区建设预算和投入。创新智慧旅游项目建设模式,积极探索景区和社会资本联合建设与运营模式。有计划引进和培养智慧旅游技术RC,定期组织开展景区工作人员智慧旅游培训,形成支撑智慧旅游建设和持续运营的智力支持体系。
17.建立智慧旅游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规划引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的智慧旅游工作责任制,制定不同智慧旅游项目或专题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构建智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管理、运维、升级等各环节的安全管控和责任落实制度,确保智慧旅游项目顺利实施运作。
18.依据《网络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确保智慧文旅平台、旅游景区在线预约系统等重要网络运用运行稳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提升网络安全保护能力。按照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旅游数据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旅游数据收集、传输、存储、共享、使用、销毁等全生命周期安全,防止数据丢失、毁损、泄露和篡改。定期组织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增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江苏省智慧旅游景区申请报告提纲
一、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基本情况
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体制机制、发展目标与规划、定位、现状、发展成效等。
二、预约管理和流管管控情况
预约管理、电子门禁、流量发布、流量管控采取的智慧化手段和措施,设施设备布局、数量情况,日常运作情况,与各级文旅部门平台对接情况等。
三、智慧景区平台建设和使用情况
智慧平台功能整合、日常管理、应急管理、网络安全等相关基本情况,设施设备布局、数量情况,使用情况及提质增效情况。
四、智慧旅游景区营销和产品打造情况
相关客源数据分析应用及助力精准营销情况,数字化旅游产品挖掘、开发、创新创意情况,市场影响和实际运营情况。
五、创新亮点与问题建议
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创新模式方法和工作亮点,推进建设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及工作建议。
六、图片视频
依据工作要求和申请报告,可在申请报告中对应提供相关展现设施设备、智慧平台使用运行、产品打造运营等图片、截图或视频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