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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潜力地标企业申报奖励补助及材料
2022/10/31
2022年苏州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潜力地标企业申报奖励补助及申报材料等细则整理,该项目目前正在申报当中,那么如果苏州市相关企业有申报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潜力地标企业的需求,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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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苏州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潜力地标企业申报奖励补助
1、加快争取产业化项目落地。在我市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且在大市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项目,对总投资1亿元—5亿元的,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资助,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按“一事一议”重点支持。在我市取得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且在大市范围内实施产业化的项目,对总投资5000万元—1亿元的,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按“一事一议”重点支持。
2、强化土地空间要素保障。将生物医药产业园和重点生物医药企业生产、研发用地纳入工业和生产性研发用地保障线范围,推行弹性年期出让制度,降低生物医药企业用地成本。
3、率先开展地标企业遴选。建立涵盖专利数量、研发投入、技术水平、市场潜力、研发进展等指标的企业筛选指标体系,在全市范围内,每年滚动筛选出15家潜力地标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切实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力争5年内形成30家左右细分领域领军企业。
4、全力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优先支持生物医药企业申报苏州领军企业先进技术研究院。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最高分别给予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资助,对已进入和首次进入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药品/医疗器械单品种年度销售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的,最高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资助。
5、不断加大设备投资支持力度。对我市生物医药企业新建项目,或运用先进智能化生产设备、检测仪器,以及使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装备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加大对设备投资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
6、全力推广新生产模式应用。对我市药品或医疗器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本市生物医药企业提供研发、生产服务的(CMO/CDMO),对符合条件的委托方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对符合条件的承担委托生产任务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7、积极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医药企业开展境内外并购,通过并购贷款、发行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措施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支持,鼓励各类投资者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企业兼并重组。
二、苏州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潜力地标企业申报材料
关于苏州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潜力地标企业申报奖励材料,小编就给大家整理到这里了,有申报需求的企业,欢迎随时联系小编咨询合作。
10、遴选2021年江苏省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申报条件程序
遴选2021年江苏省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申报条件程序等细则整理,想要申请该项目的江苏省企业,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卧涛科技,专注企业服务10年。
一、江苏省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实施范围
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原油加工、乙烯、煤制烯烃、合成氨、甲醇、电石、烧碱、纯碱、对二甲苯、精对苯二甲酸等20个行业。
二、江苏省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基本条件要求
申请能效“领跑者”的企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单位产品能耗水平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的先进值,且为行业领先水平;
(三)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已建设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江苏省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请。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相关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能效“领跑者”申请报告(附件1)。鼓励有关行业协会向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推荐本行业符合要求的企业。
(二)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企业申请报告进行初审,于2021年11月25日前将推荐意见、企业申请报告及《202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推荐汇总表》(附件2)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电子版材料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上传报送。
(三)复审和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遴选确定2024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名单,并按程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