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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条件程序和申报材料
2022/11/3
南京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细则都是什么样的?这里给大家讲解一下南京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条件程序和申报材料等具体内容,对于想要申报该项目的企业来说,还是值得一看的,如果您对于项目申报内容有疑问,也欢迎大家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咨询,卧涛科技,专注项目申报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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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条件
(一)2019年8月15日前在我市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运营公司;
(二)运营公司应为多元投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原则上RC团队持有50%以上股份,各投资方应以货币形式出资,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可三年内到位。当前参与持股的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承诺未来三年内团队持股人员不少于15人、核心科技人员个人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股本的15%;
(三)依托国内知名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国家级科研平台,或境外知名高校院所、知名跨国公司等高水平研发平台,具有稳定的科研成果来源。原则上一个国内国家级科研平台或境外高水平研发平台只参与一家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鼓励平台团队骨干成员持有机构股权,持股人数应不少于2人。依托平台持股人员应实质性参与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运营。RC团队持股人员原则上不应在其他新型研发机构持有股份;
(四)机构应设立专职研发人员,三年内专职研发人员占比达到30%;
(五)具有与发展相适应的研发设备和场所且有实质的研发活动开展。承诺三年内累计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包括已发生研发费用、自有和租赁或委托管理等可支配使用的仪器设备原值、房屋装修及租赁费等,其中已发生研发费用、自有和租赁或委托管理等可支配使用的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鼓励另设立不低于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拟备案机构引进项目;
(六)已有在孵在培企业,并承诺未来五年内自主孵化和外部引进科技型企业不少于30家,三年后每年的纵向、横向合同科技服务到账收入合计不少于200万元。
二、南京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程序
(一)机构申报。由机构自愿提出申请,在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内填写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二)高新园区审核。申报单位注册所在地高新园区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核,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查看,符合申报条件的,由高新园区管委会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区(园区)审核。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对高新园区推荐的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核,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并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信用审查(审查报告交由申报单位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在申报系统进行推荐;
(四)申报情况公示。市科技局对各区(园区)、各高新园区推荐申报单位进行公示。
三、南京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材料相关附件
(一)南京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原始材料(复印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运营公司章程、持股平台章程、代持协议等能反映RC团队持股情况(所有持股人姓名,持股金额和比例)的材料,章程须为经公司注册核准主管部门备案确定的章程。
3. 社会资本股东方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
4. RC团队出资证明,银行进账单等证明RC团队实际出资的材料。
5.依托国家级科研平台的证明材料:
(1)国家有关部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教育部等)对科研平台的认定文件。
(2)共建协议。共建协议中有依托的国内知名高校院所、行业龙头企业之国家级科研平台及其RC团队(具体到人)等内容。依托境外高水平平台的,须提供相关权属机构或其授权机构签署的协议,协议中须有依托平台及其持股RC团队(具体到人)的内容;所有外文材料须同时提供准确的中文翻译材料。共建协议签约方须有新型研发机构依托的高水平研发平台所属的法人单位,高校院所签约的须为高校院所本级或高校院所本级书面授权的部门。共建协议须有负责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签约单位公章。
(3)共建协议中无上述内容的,需提供国内科研平台所属法人单位(或书面委托单位)盖章的同意书(须有支持xxRC团队依托xx国家级平台参与xx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等内容),或境外高水平研发平台相关权属机构或其授权机构的同意书(须有支持xxRC团队依托xx平台参与xx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等内容)。
(4)国家级科研平台或境外高水平研发平台简介(官方网站截图或者官方文件等,外文材料须同时提供准确的中文翻译材料)。
6.研究院公司持股人员属于依托科研平台核心团队成员的证明材料。
7.研究院公司专职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纳凭证等。
8.职业经理人聘用证明材料、个人履历相关证明材料。
9.建设投入(已发生研发费用、自有和租赁或委托管理等可支配使用的仪器设备原值、房屋装修及租赁费)的证明材料:
(1)研发费用支出列表及主要发票;
(2)仪器设备的租赁、采购合同及主要发票;
(3)房屋装修合同、租赁协议及相关发票。
10.当前和正式研发、办公场所证明材料。
11.区(园区)与新型研发机构所签合同或协议。
12.机构设立的专项资金或基金的协议、合同、批文、银行进账单等,拟备案机构引进项目的证明材料(如果有)。
13.在研项目计划书、立项证明材料等(包括独立研发项目和合同科研项目,应说明在研项目投入资金的来源及已投入情况,研发团队的组建情况,项目实施地点等)
14.已取得的纵向和横向合同到账经费的发票、银行进账单等证明材料。
15.已孵化、引进企业的营业执照(引进企业还需提供原注册地营业执照或注销证明)、公司章程,实现销售收入证明(提供发票、银行进账单等到帐凭证,关联企业间资金往来不计入销售收入),高企认定证书(如有)及体现孵化、引进企业与研究院相关联的证明材料等。
16.区(园区)的投入以及来自政府、区(园区)订单的证明材料。
注:佐证材料应简明扼要,并加盖研究院公司公章。涉密信息、材料按相关保密规定处理,不得直接在申请材料中提交。
(二)南京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报承诺材料
1.研究院对其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的承诺书。
2.所在高新区、区(园区)出具的审核推荐意见。
3.研究院对RC团队成员不持股其他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的承诺。
4. 研究院对未来三年内团队持股人员不少于15人、核心科技人员个人持股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股本的15%,涉及股权结构调整,应经研究院公司董事会同意的承诺。
5.研究院对三年内专职研发人员占比达到30%的承诺。
6.研究院对未来三年内累计投入不少于3000万元,包括已发生研发费用、自有和租赁或委托管理等可支配使用的仪器设备原值、房屋装修及租赁费等,其中已发生研发费用、自有和租赁或委托管理等可支配使用的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的承诺。
7.研究院对未来三年后每年的纵向、横向合同科技服务到账收入合计不少于200万元的承诺。
8. 研究院对未来5年内自主孵化和外部引进科技型企业不少于30家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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