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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三年倍增若干政策—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申报条件
2022/11/7
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三年倍增若干政策—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
关于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三年倍增若干政策—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申报指南的详细内容,雨山区、博望区、花山区、当涂县、含山县、和县企业想申报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奖补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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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制造业三年倍增若干政策——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政策涉及“一般”“‘零增地’扩能”“产线填平补齐”三类技术改造项目,具体申报要求及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一般技改项目
(一)备案(核准)
必须提供技改类备案(核准)文件原件(加盖备案机关公章的备案表,且有清晰的备案时间、项目性质、项目代码),以及相对应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基础资料。
(二)入库
申报奖补的技改类项目中,凡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投资)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以备案、核准文件中的金额为准,下同)的,在本次申报时必须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技改类项目库,并服从经信系统调度,且申报项目名称、代码与备案项目名称、代码必须完全一致,并提供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技改类项目库证明材料。
(三)发票
设备及附属设备有效结算证明(即增值税发票),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增值税发票购买方名称必须与项目法人单位名称相一致;
2.必须是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17日的增值税发票;
3.增值税发票必须与技改设备一一对应;
4.增值税发票必须与设备采购合同相匹配;
5.增值税票不含税的总额在100万元(含)以上(实际兑付按不含税金额计算);
6.设备及附属设备必须计入申报企业的固定资产,同时提供5年内不对外转让纸质承诺。
(四)其他资料
1.项目单位“资金申请报告”;
2.《马鞍山市推动新一轮高水平技改制造专项资金申请表》;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4.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申明(须有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4.《设备发票清单》,设备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原件扫描件);
5.企业最新征信报告。
二、“零增地”扩能技改项目
在满足“一般技改项目”全部要求的基础上,“零增地”扩能技改项目,必须是针对生产线直接进行的扩大生产能力的技术改造项目,且提供由项目备案部门认定的、确为扩能项目的证明;同时提供由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出具的该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的证明。
三、“产线填平补齐”技改项目
在满足“一般技改项目”全部要求的基础上,“产线填平补齐”技改项目还须提供由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共同认定的、确为“产线填平补齐”项目的有效结论。
四、重要事项说明
1.因技改项目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特殊需要,须同步准备一套清晰、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与申报平台上传材料保持一致),待平台申报结束后,由各县区、开发园区经信部门统一收集报市经信局投资与规划科审核。
2.同一项目、设备、发票与我局“智能化改造”补贴政策不得重复申报、不得重复享受。
3.根据“党办〔2024〕5
号”文件要求,“除省政策要求配套支持或政策明确在省政策奖补基础上叠加支持之外,同一企业的同一设备、同一项目奖补,按‘从高但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故申报并获得本次奖补的技改项目,其备案(核准)文件、2024年度设备增值税发票,不得重复申报、享受其他市级奖补。
4.根据“党办〔2024〕5
号”文件要求,建立信用审查制度。将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中,加强审查和比对,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规定,对守信企业优先给予政策扶持,对严重失信企业限制或禁止享受扶持政策。对虚假申报,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个人,将依法追回财政奖励资金,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依法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进入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3年内不得申报享受政府各类产业扶持政策。
5.申报市级技改类奖补资金的项目,符合省级(含)以上技改类奖补政策的,应主动申报,并努力争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