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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独角兽瞪羚企业和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奖励补贴政策

2022/11/15

南京市独角兽瞪羚企业和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奖励补贴政策整理编辑,想要申报该项目的南京市企业,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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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南京市独角兽瞪羚和研发类功能性总部企业奖励办法适用于以下类型企业:
1、在我市注册成立的、当年入选的独角兽、瞪羚企业;
2、新认定的市级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
3、独角兽企业指自成立起十年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最新一轮市场融资估值超过10亿美元的企业;瞪羚企业指成功跨越创业死亡谷,商业模式得到市场认可,进入高速成长阶段的创新型企业,起始年收入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制造业企业不低于300万人民币),且连续3年增长率不低于50%(制造企业不低于20%);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指符合我市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认定标准且被认定的企业。
4、符合条件的企业至多奖励三年。
二、南京市独角兽瞪羚企业和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奖励标准
以企业上年度对我市经济发展贡献为基数,对其本年度超过全市平均增幅的增量部分,按50%奖励给企业。其中:独角兽企业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瞪羚企业和功能型总部企业年度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南京市独角兽瞪羚企业和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办理流程
1、市发改委牵头办理独角兽、瞪羚和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市级奖励资金兑现工作。
2、企业“免审即享”,市发改委向市税务局提供当年独角兽、瞪羚企业、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名单;市税务局按照名单向市财政局提供企业相关数据;市财政局按照政策标准和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兑现资金,提供市发改委。市发改委报请市政府同意后,会同市财政局将市级应承担的兑现资金下拨至区财政,由区全额兑付给相关企业。

上述就是南京市独角兽瞪羚企业和研发类功能型总部企业奖励政策相关内容,有政策申报需求的南京市朋友们,小编期待您的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