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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来看!芜湖市四个工地申报条件材料流程评价标准(安心、红色、智慧、绿色)

2022/11/15

今日讲解!芜湖市四个工地 (安心工地、红色工地、智慧工地、绿色工地)申请的时间相关条件流程等问题的解答如下,芜湖市镜湖区 弋江区 鸠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南陵县无为县的企业如果有关详细的材料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随时联系我们,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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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全市所有参与市“双标化”工地季度评价,且季度评价分数为80分(含)以上的项目。

二、工作要求

(一)按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应向工程所在主管部门、监督机构(市建管处负责市区项目、市轨道质安站负责过江隧道)提出申报,并按照《关于开展“红色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1014号)、《关于开展“智慧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1071号)、《关于开展“绿色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1074号)填写申报表,同时附相关申报资料。

(二)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负责组织实地验收和项目申报资料的核查,评价意见和核查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将拟推荐的工程在申报表里填写推荐意见,按得分高低排序,填写“四个工地”试点汇总表,同时于2024年11月25日前将汇总表及申报资料上报至市住建局。

(三)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结合市“双标化”工地评定工作,引导企业积极组织申报,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市住建局将对申报成功“四个工地”的项目进行统一加企业信用分。

【红色工地】
 工作内容
(一)健全党的组织。开展“红色工地”试点的项目,由建 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牵头,联合建设、设计、施工、监 理、专业分包等参建单位党员在工地上建立党的组织,并积极吸 纳工地一线从业人员中的党员参加,成立临时联合党支部(以下 简称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建议由项目建设、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担任,党支部由项目建设、施工或监理单位批
准成立,接受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所在地党组织的指导。党员无需转组织关系。
(二)完善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健全“三会一课”、 组织生活会、学习教育、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建立党员登记制度,制定党员花名册,及时掌握党员基本情况。
(三)拓展党建阵地。依托已有的工地会议室等,因地制宜 建立党建活动场所,将党旗、入党誓词、党员名单、党内制度等 内容上墙。在工地设置党建活动宣传栏,及时公布支部活动信息,营造工地党建氛围。
(四)丰富党建活动。 组织开展理论学习,跟进学习党和国 家方针政策、行业文件、专业技术标准,引导从业人员树牢安全 发展理念,精准理解把握政策,严格执行规范标准,提升工程质 量安全管理水平。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紧扣工程质量安全重点工 作,结合“质量月”“安全生产月”“工地开放日”等活动联合谋 划,组织技能比武、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救援演练、警示教育等 多种形式的活动。开展支部共建,与工程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和 相关单位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妥善预防和处理工程建设中遇到的外部矛盾,为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五)发挥组织作用。 以党建引领提质筑安,围绕工程建设 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通过设置党员先锋岗、划分党员 责任区、组建党员攻关小组等形式,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 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带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合力推进项目高 质量建设。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设立党员监督岗,
参与对工程重点环节施工、问题隐患整改、项目管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和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履责尽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障 施工过程安全,工程质量可控。以党建深化人文关怀,帮助解决 一线从业人员工作生活遇到的困难,协调解决工资拖欠、疫情防 控等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一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试点申报
按照自愿原则,有意向开展试点的项目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 向当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红色工地”试点申报表(见附件 2)。由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 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附件3)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
城乡建设厅定期公开发布。

【四个工地】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我厅  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建质函〔2021〕862号)、《关于开展“红色工地”试点工作的通  知》(建质函〔2021〕1014号)、《关于开展“智慧工地”试点工作  的通知》(建质函〔2021〕1071号)、《关于开展“绿色工地”试点  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1074号)等文件,在全省开展“四  个工地”试点工作。为了解掌握各地试点工作进展,进一步推进试点工作,拟于近期召开现场会,公开发布一批试点项目。
请各地于3月10日前报送试点工作小结(内容包括工作开展 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以及试点项目统计表。 “红色工地”“绿色工地”“智慧工地”按照已印发文件要求报送, 质量保险试点(“安心工地”)报送试点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
保险合同复印件。


【智慧工地】
 工作内容
“智慧工地”在全省具有一定规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试点推行,主要包括以下六项工作内容(具体见附件1):
(一)人员管理。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信息采 集、岗位职责、持证操作、考勤记录、安全教育、履职情况等。 施工现场应安装从业人员识别采集设备,对身份信息进行现场采 集和核验,实时记录和统计相关人员的日常在岗情况及上下班考勤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二)材料管理。利用信息系统做好使用材料全过程管理, 包括用量计划、采购、检测检验、进场验收、入库管理、使用记录等,通过数据分析,辅助材料管理。
(三)机械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身份”、进场 安装、运行、维保、维修、拆卸等实现信息化管理,安装起重机 械安全监控智能设备,实时采集设备运行状态、预警、超限等信息,相关实时信息和预警信息实现与智慧工地平台互联互通。
(四)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应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在车辆进出通道口、施工作业面、基 坑等区域场所实现远程高清视频监控,确保“人的安全行为、物 的安全状态”。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实时采集现场PM10等扬 尘数据,相关实时信息和预警信息实现与智慧工地平台互联互通。
(五)质量管理。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线上运行,质量样板做 法、质量验收情况等线上查阅,实现质量问题可追溯。质量管理 信息与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级监督机构互联互通,实时上传监督整改记录和整改结果。
(六)安全管理。建立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系统,对脚手架、 高支模、深基坑等实行智能监测、预警、消除等闭环管理,综合利用大数据分析统计等技术工具,分析薄弱环节,查找风险隐患。

试点申报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当地住房城  乡建设部门提交“智慧工地”试点申报表(附件2)和建设实施  方案(格式见附件3)。由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 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附件4)上报省住
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期公开发布


【绿色工地】
 工作内容
(一)建筑垃圾减量化。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 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为指导,贯彻 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生 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建 督〔2020〕96号),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加强建 筑垃圾源头管控,推动工程建设生产组织模式转变,有效减少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产生和废弃物排放。
(二)扬尘污染防治。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满足“六个100%” 要求(施工现场围挡、物料堆放覆盖、主干道硬化、土方开挖湿   作业、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达到100%”),强化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技术措施,全面落实工地扬尘防治目标。
(三)节材。推进装配式建造方式和新型建筑体系,推广使 用集中箱临建板房、铝模加爬架。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可 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优先使用地方材,施工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
(四)节水。推广污水再生利用、雨水收集利用和采用节水 器具等节水措施,分别计量管理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量,定额管理,将节水定额指标纳入合同条款进行计量考核。
(五)节能。推广使用高效节能路灯、生活区低压限流、照明灯带、空气能热水器等。采用智能用电控制系统,建议生活区 临建自建太阳能发电站补充办公生活用电。临时设施采用节能材 料,墙体、屋面使用隔热性能好的材料,减少空调的使用时间及耗能量。
(六)节地。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合理确定临时加工 场、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临时设施占地指标; 强化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 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减少废弃地和死角,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七)人力资源。建立人力资源节约和保护管理制度,施工 现场人员应实行实名制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应持证上岗。建立合 理的休息、休假、加班等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工序,减少夜间、雨天、严寒和高温天作业时间。

 试点申报
按照自愿申报原则,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向当地住房城乡建 设部门提交“绿色工地”试点申报表(附件2)和建设实施方案 (格式见附件3)。由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地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附件4)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期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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