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金融+商贸奖补!合肥瑶海区金融行业和商贸行业奖励补贴政策汇编整合

2022/11/21

合肥瑶海区金融行业和商贸行业企业看过来,关于合肥瑶海区金融行业和商贸行业企业奖励补贴政策汇编整理,那么瑶海区的朋友们,如果你们身处这两个行业,想要申报一些补贴扶持项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这边做免费的项目规划!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8715065127(V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合肥瑶海区金融行业奖励补贴政策

(一)合肥瑶海区鼓励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1. 合肥瑶海区对上市企业的奖励。

1合肥瑶海区对在沪深证券交易所等境内外公开市场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400万元奖励。

2合肥瑶海区强化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对纳入上市后备资源库的企业,在其获得上市申请受理函后,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利用红筹和VIE等架构在境外交易所首发上市融资的企业,在其获得省级资金奖补后,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补。此前年度已享受过市级有关新三板挂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奖补资金的企业,按其已获得的奖补资金与此项奖补资金的差额给予企业奖补。

3合肥瑶海区对上市企业给予总量350万元的奖励,其中对完成股改并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取得上市申报材料受理函给予150万元奖励;对成功上市再给予100万元奖励。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再给予总量200万元奖励,其中对完成股改并办理上市辅导备案登记给予60万元奖励;对取得上市申报材料受理函给予80万元奖励;对成功上市再给予60万元奖励。

2. 合肥瑶海区鼓励高质量成长企业股权融资。对拟新设或迁入瑶海区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成长性企业获得专业投资机构(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股权类投资的,按融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 合肥瑶海区“新三板”和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的奖励。(区级政策可与省、市政策重复享受)

1合肥瑶海区针对在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创板挂牌企业,区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企业进入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除科创板以外成功挂牌的,区财政给予8万元奖励。

2合肥瑶海区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区财政给予企业70万奖励,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企业转“新三板”的,按“新三板”奖励政策补足奖励差额,“新三板”企业转板上市的,按企业上市奖励政策补足奖励差额。

3合肥瑶海区对在“新三板”和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企业,区财政按首次股权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70万元。

(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合肥物联网科技产业服务管理中心、各镇街开发区配合)

(二)合肥瑶海区加快金融业发展

4. 合肥瑶海区对新设立金融机构的奖励。对新设立或迁入的省级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在瑶海区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金融机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1合肥瑶海区按注册资本实缴金额(或营运资金实际缴纳)的3%,给予金融机构总额不超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管理团队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合肥瑶海区给予企业高管人员(限5人)个人所得税专项奖励,以个人缴纳所得税为上限,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合肥瑶海区对新设立或迁入的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在瑶海区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市级金融机构(省级金融机构所属),给予企业高管人员(限3人)个人所得税专项奖励,个人纳税入区级可用财力为上限,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合肥瑶海区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仓储物流、加工服务、生活等附属和配套用房)时,自落户当年起连续两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每年不超过30万元。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实际使用办公用房购房价格的5%,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补助与购买自用办公用房补助不重复享受。

5. 合肥瑶海区支持基金集聚发展。

1合肥瑶海区2019年起迁入或新设立于瑶海区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或机构,自开业年度起连续三年,对企业高管人员(限3人)按照计税收入给予奖励,以个人纳税入区级可用财力为上限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合肥瑶海区单支私募基金落户瑶海区,首期实缴出资额达到1亿元-2亿元的,开业前2年每年给予私募基金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首期实缴出资额合计达到2亿元及以上的,开业前2年每年给予私募基金管理团队40万元奖励。

3合肥瑶海区落户瑶海区的基金管理机构及基金,其投资的外地企业迁入瑶海区,符合瑶海区产业发展政策且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际运营满1年后,按企业对区级财力贡献的5%给予基金管理团队奖励。

4合肥瑶海区企业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包括仓储物流、加工服务、生活等附属和配套用房)时,自落户当年起连续两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每年不超过30万元。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实际使用办公用房购房价格的5%,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补助与购买自用办公用房补助不重复享受。

6. 合肥瑶海区支持金融平台建设。

1合肥瑶海区对于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平台租赁房产的,前2年按每月不高于30/㎡给予补贴。

2合肥瑶海区平台内企业年贡献财政收入合计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且平台现有金融机构贡献区级可用财力增幅达10%及以上的,最高每年给予金融平台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连续奖励不超过2年。

3合肥瑶海区对平台新引进的金融机构,区财政结合其注册资本给予金融平台奖励。其中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最高不超过10万元/家进行奖励。

7. 合肥瑶海区对存量金融机构的奖励(含类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投入方式与机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信贷支持,扶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对入驻瑶海区2年以上的金融机构,当年在瑶海区贡献财政收入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运营团队60万元奖励;当年在瑶海区贡献财政收入3000万元(含)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运营团队40万元奖励;当年在瑶海区贡献财政收入1000万元(含)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给予运营团队20万元奖励;同时分别对企业高管人员(限3人)按照贡献财政收入的20%奖励,以个人缴纳所得税为上限,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

8. 合肥瑶海区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联合区内商业银行及各类金融机构,建立防范风险担保资金池,扩大资金放大倍数,为我区科创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区财政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合肥物联网科技产业服务管理中心、各镇街开发区配合)

二、合肥瑶海区商贸行业奖励补贴政策

(一)合肥瑶海区促进提质扩容,加强商贸流通载体建设

1. 合肥瑶海区打造商贸业集聚区。鼓励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投资开发建设核心商圈,对引领带动强、提升城市功能明显的重大商贸项目,享受一定的政策扶持。对闲置1年以上且面积达1万㎡以上,引进企业统一经营商贸服务业态的,2年内对该企业实现的区级财力贡献给予70%的奖励扶持。对新开业大型商场和超市并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建筑面积0.5-1万㎡的给予10万元,1-3万㎡给予20万元,3万㎡以上给予50万元。对于获得省市认定的现代商贸服务业聚集区,分别给予运营管理团队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合肥瑶海区培育特色商业街区。鼓励改造提升现有特色商业街,重点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建立特色商业街管理体制,培育一批新型特色商业街,引导品牌专业店、专卖店、餐饮店等特色业态集聚发展。支持新建特色鲜明的购物、美食、休闲、娱乐等商业街区,提升街区综合配套水平。商业街区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分别给予运营管理团队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 合肥瑶海区加快夜间经济发展。围绕打造“夜瑶海”品牌,以丰富业态、完善设施、强化管理为重点,构建我区“一核两轴多街数点”的夜间经济空间格局。对纳入合肥市夜间经济发展行动计划的夜间经济集聚区、夜市街区、居民夜间消费节点,完成建设改造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的,由市级相关政策给予兑现。对评选为瑶海区夜间经济示范点的大型商场、综合体、街区、夜市等,给予投资主体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 合肥瑶海区完善商业网点建设。支持发展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连锁商贸企业建设社区商业网点,引导设立社区便利店以及生鲜超市、平价菜店等零售网点,打造15分钟生活圈”。对经市级认定的集公共服务及商业服务于一体的社区生活便民服务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市资规局瑶海分局、各街镇开发区)

(二)合肥瑶海区繁荣消费市场,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主体

5. 合肥瑶海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积极对接央企、省市属大企业、知名民营企业来我区发展,鼓励知名企业在我区设立商贸业总部、区域性总部并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年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各类限上商业连锁企业(家政网点)在我区注册设立总部,其社区直营店达5家门店以上的,在瑶海区范围内每新增一家门店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6. 合肥瑶海区鼓励引进商业项目。充分发掘特色资源,加大特色商贸项目招商力度,加快完善全区商贸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大力引进大型商贸企业并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区级财力贡献达到200万元以上的,2年内对该企业实现的区级财力贡献给予70%的奖励扶持,对企业高管人员(限3人)按照计税收入给予奖励,以个人纳税入区级可用财力为上限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时,自落户起连续2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每年不超过30万元。购买自用办公用房,按实际使用办公用房购房价格的5%,给予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补助与购买自用办公用房补助不重复享受。

7. 合肥瑶海区支持壮大龙头企业。支持本土骨干商贸流通企业跨行业、跨区域兼并重组,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集团。对限上商贸单位区级财力贡献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对企业高管人员(限3人)按照计税收入给予奖励,以个人纳税入区级可用财力为上限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商贸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对限上商贸单位新设立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经营门店,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限上商贸单位零售额(新增除外)较上年净增加0.5亿元、1亿元、3亿元,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限上汽车经销企业和汽车销售网络平台企业,零售额3-5亿元,且增速达到全区平均水平,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零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的,且增速达到全区平均水平,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8. 合肥瑶海区引导企业提档升级。加大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力度,扶持一批中小商贸企业、成长性好的个体商户“小升限”。对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商贸流通(批零住餐业)法人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零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增速达到20%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商贸流通(批零住餐业)个体经营户,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在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商业综合体、电商园区内每新增5家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商贸流通法人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每家零售额不少于1000万元),给予企业运营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鼓励企业工贸分离,对制造业企业分离发展成独立法人销售公司且首次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销售额达到1亿元、3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9. 合肥瑶海区加强知名品牌建设。对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在瑶海区开设“全国首店”、“安徽首店”、“合肥首店”并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每引进一个品牌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企业打造品牌形象,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商贸企业。对经全国酒店酒家评审委员会评定为3钻、4钻、5钻的限上餐饮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评定为4叶、5叶的限上餐饮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10. 合肥瑶海区开展促消费活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丰富“时尚节、美食节、购物节、直播节”等活动内容,持续打造“瑶海乐购惠”品牌。积极培育数字娱乐、直播带货等新兴消费领域和消费热点,引导推动汽车、家电等消费更新,繁荣活跃假日经济和夜间经济。鼓励商贸企业开展促消费活动,在营造氛围、宣传推广和优惠让利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年零售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且全年举办5场促销活动(单场时间不少于3天)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补。(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统计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市资规局瑶海分局、各街镇开发区)

(三)合肥瑶海区推进转型升级,鼓励发展商贸新业态

11. 合肥瑶海区培育新兴消费热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以“商贸+”主要内容,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实施“商贸+新产业”,加强传统商业发展载体建设,促进商贸服务业跨界融合发展;实施“商贸+多业态”,发展集购物、文化、娱乐、养生、运动、社交、生活服务等为一体的产业链集合型商业业态群;实施“商贸+新零售”,发展店网融合、自助商店、互动娱乐、个人定制等体验式消费,推进商业新模式改革创新;实施“商贸+新技术”,发展社群电商、社区团购、直播电商、微信、小程序等,促进商务平台经济发展。对转变商业运营模式,采取公司化管理、电子收银、统一结算、统一纳税等的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等并首次纳入联网直报平台的,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一次性奖励。

12. 合肥瑶海区推进专业市场转型。坚持区街联动、以街为主,采取关停退出、整合优化、做强做精、改造提升、业态转型、综合整治等方式,推进专业市场高质量发展。对完成专业市场软硬件改造并正式营业的,按实际改造商业面积给予投资主体每平方米50元的补贴,单个专业市场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专业市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快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进程,对于专业市场新建的信息化平台,达到设计要求并运营半年以上的,给予开发运营费用30%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13. 合肥瑶海区加强直播基地建设。积极培育直播经济新业态,赋能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对完成商务楼宇或专业市场转型升级为网络直播基地并正式投入运营的,入驻MCN机构不少于2家(在瑶海区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且新增限上电商企业不少于3家,按实际改造的商业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4. 合肥瑶海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零售额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的限上电子商务企业,且增速达到全区平均水平,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开展新零售,年零售额1亿元以上限上单位,且网络零售额占其零售总额比重达到20%以上,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15. 合肥瑶海区加快对外贸易发展。对进出口增量超过50万美元的进出口企业,对其增量部分按照1美元0.02元人民币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物流费用支持,单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鼓励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线交易,对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自营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年在线交易额或年进出口商品在线销售额达到20-5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年进出口在线交易额1%的资金支持。

16. 合肥瑶海区支持服务外包发展。对新增服务外包企业纳入服务外包统计系统的,且执行金额超过50万美元的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库服务外包企业执行金额超100万美元、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数据资源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各街镇开发区)

关于合肥瑶海区金融和商贸行业企业奖励补贴政策,大家有疑问的,直接联系小编这边问就可以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