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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创业补贴政策集(申报申报补助扶持明细)

2022/11/30

如下就淮南市近期出的淮南市创业补贴政策各类信息合集整理如下,淮南市 田家庵 大通区 谢家集 八公山 潘集区 凤台县 寿县想要申请补助补贴的可以详细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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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来淮就业创业主要支持政策 

(一)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 在淮就业见习3-12个月,见习单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 元的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给予见习单位每人每月1400元的补贴。 

对见习期满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 社会保险,根据吸纳见习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奖励。 

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 险补贴,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4个月。 

(三)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在我市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 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两年内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每人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五)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城乡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防返贫监测户 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以及特困人员 中的八类困难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六)对举办免费大型公益性校园招聘会(不得收取学生 和用人单位费用),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毕业生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信息的在淮高校,根据签约毕业生人数每人60元标准给予高校补贴。 

(七)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 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 合同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带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按照每人2500元再给予一次性补助。 

(八)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者发放的创业担 保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贷款期限最 高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 LPR-150BP(贷款基础利率减1.5%)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来淮高校毕业生优先推荐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九) 认定为市级民营孵化基地的给予10万奖补资金,加 强省返乡创业园和青年创业园建设,吸纳高校毕业生入驻创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入园并在3年内享受房租、水、电补贴等优惠政策。

 

淮南市创业培训

各类创业培训补贴标准分别是:创办企业培训1000元/人,创业基地实训800元/人,改善企业培训、创业模拟实训、网络创业培训1300元/人(其中补贴定点培训机构1000元/人、补贴合作机构300元/人)。 

 

 

【淮南市农民工创业园优惠政策

(一)入园企业自入园之日起3年内,按规定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缴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等管理性费用; 

(二)入园企业自创办开业之日起,场地费、水电费实行先缴后补,最长不超过3年。场地费第一年减免70%,第2、3年减免50%,水电费在3年内每年按照50%补贴,最多不超过3万元。根据吸纳的登记失业人员数,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对入园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凡与其签定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 

(四)企业吸纳“40、50”人员(即在当年12月31日前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人员、不含国有企业已纳入“协保”的下岗职工)、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年以上等就业困难人员,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凡属单位缴纳的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保补贴,个人缴纳部分仍由个人承担; 

(五)对在园区创业的城镇退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及失地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根据牵头人(合伙人)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人数,可申请最长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限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可申请展期一次,展期不超过1年,展期不享受贴息的政策。对3年孵化期满后出园的微型企业,符合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可提供二次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淮南市创业服务实施细则】

小额担保贷款 

(一)从事个体经营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个人:经过县区人社部门的认定后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两年内享受全额贴息。 

(二)组织起来就业实体:持组织起来就业实体认定证书的经济实体经县区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审核认定后可申请不超过5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两年内享受全额贴息。 

(三)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用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达到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两年内享受基准利率50%的贴息。 

第二十条 创业园有关政策 

(一)场地费减免:第一年减免70%,第2、3年减免50%,减免资金从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收取的场地费中拨付。 

(二)水电费补贴:水电费在三年内每年按照50%补贴,最多每年不超过3万元。 

(三)社保补贴:企业吸纳“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年以上等就业困难人员,企业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凡属单位缴纳的部分,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有关政策给予补贴,个人缴纳部分仍由个人承担。 

(四)创业补贴:入园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凡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补贴。 

(五)入园企业申请享受扶持政策应当向创业园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创业园管理办公室统一受理,报区人社部门审核,市人社和市财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 税收减免 

(一)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凭当地就业服务部门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有关材料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税收减免。 

(二)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人社部门认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凭认定证书向当地税务部门申请税收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