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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科创奖补条件!黄石市创新活力之城奖励补贴政策及项目申报条件

2022/12/5

关于黄石市创新活力之城奖励补贴政策实施办法整理,文中提及了众多黄石市企业可申报常规项目奖补,如:黄石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补贴、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奖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联合体、专业型研究所、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奖励补贴、科技奖奖励等众多项目扶持细则。那么如果黄石市科创企业想要申请文中奖补扶持项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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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黄石市支持创新主体培育奖励补贴
黄石市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批为省级百强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万元一次性奖励。
黄石市鼓励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对当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奖励支持。
二、黄石市支持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发展奖励补贴
黄石市对首次进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黄石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奖励补贴
黄石市对当年备案的市级主导产业技术研究院给予200万元支持,以后每年度绩效评价合格等次以上的按优秀、合格等次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后补助支持,对不合格等次的予以摘牌。
黄石市对新备案(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联合体、专业型研究所、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备案的省级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以上平台按认定时序予以首次奖励,同级平台不重复奖励。
黄石市对新备案的市级重点实验室、企校联合创新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非市主导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研发机构,给予10万元补助支持。对市级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平台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发改、经信共同认定授牌。
各县(市、区)认定的研发机构,由各县(市、区)制定政策给予奖励支持。
对重大创新研发平台建设“一事一议”。
四、黄石市支持“双创”平台建设奖励补贴
黄石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双创”平台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省级以上平台按认定时序予以首次奖励,同级平台不重复奖励。
黄石市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双创”平台开展绩效考核,按A、B、C三类分别给予评优奖励,其中,对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
五、黄石市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奖励补贴
黄石市对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省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项目的,按年度到位资金的10%予以市级配套支持,最高分别不超过300万元、100万元。鼓励各县市区按照比例予以配套支持。
黄石市设立市级主导产业重点研发专项,按照30万元/项标准,每年评选支持20项,鼓励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对高新技术企业开发新产品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生产的,按单个产品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
六、黄石市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补贴
黄石市对我市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在我市就地转化的,按技术成果交易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黄石市设立市院合作专项,按企业实际支付给与其合作的中科院科研院所总金额50%的比例进行补助。企业可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付情况,采取项目实施结束后一次性申报或项目实施过程分年度分批申报,单个项目补助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七、黄石市科技奖励
黄石市对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科技奖励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黄石市对市级重点企业“三链融合”产业创新优秀科技成果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奖项目作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奖励资金,由第一完成单位进行合理分配。
八、黄石市支持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奖励补贴
每年面向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选派一批农业科技特派员、企业科技特派员,按照700元/人/月标准给予补助。
九、黄石市培育企业创新战略团队奖励补贴
黄石市支持企业(含独立法人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战略团队建设,采取逐年遴选、梯次培育、分类支持的方式,按A、B、C三类评选,分给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经费支持。
十、黄石市支持科技金融融合发展奖励补贴
黄石市设立1亿元黄石市产业RC创新创业基金,基金规模首期5000万元,用于投资高层次科技RC入驻黄石项目以及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融资。市创新专项资金连续三年每年列支300万元。
设立5000万元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在我市指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所产生的坏账按贷款本金和发生利息的40%分担损失,单个项目的风险补偿或本金损失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十一、附则
本政策意见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本政策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创新活力之城”十条支持政策的意见》(黄政发〔2018〕33号)同时废止。
十二、黄石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联合体、专业型研究所、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申报条件(篇幅所限,部分项目申报条件未收录在文章当中,遇到相关申报疑问,可以免费咨询小编)
(一)黄石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黄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申请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三)黄石市技术创新中心申报条件
1.牵头单位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研发优势和较强的代表性,改革创新积极性高,具有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在申报建设领域具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支撑,有持续的研发投入,有广泛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和产学研各方、整合创新资源、形成创新合作网络的优势和能力。
2.近三年与相关产业领域企业合作开发或技术转让项目数量不少于10项;已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生并应用,具有相关领域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数不少于10项。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应运营正常、业绩优良,近三年平均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亿元(农业领域不少于2亿元),年平均研发投入不低于1500万元(农业领域不少于1000万元)。
3.牵头单位要有先进的研发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高端RC,能够为技术创新提供较完善的支撑能力。其中,研发、办公场地总面积不少于3000平米。
4.有高水平领军RC和创新团队,研发人员不少于50人(不包含临时人员、在读学生),其中中高级职称人数或硕士以上学位人数占研发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0%。中心主任(总经理)具有丰富的科研、管理经验,并获得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5.有明确的组织架构,一般采取“中心(本部)+若干专业化创新研发机构”的模式,有科学合理的章程或规章制度,以及决策、经营、财务、人事、项目等管理制度,激励和利益共享机制,风险共担合作机制,技术转让、知识产权保护等规定。
6.联合共建省技术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与共建单位须签订共建协议,确定联合共建的方式、人员、任务分工以及各自权利和义务等。
7.建设单位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生态环境问责等情形。
(四)黄石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条件
申请建立市重点实验室,其主要研究方向除应属市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或具有优势学科的特色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明确,符合我市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能解决我市高新技术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和难点,注重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产业化相结合。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行业的科技进步起到推动作用。
2、科研能力突出,在同领域研究中具有显著技术优势和雄厚科研实力,具有承担国家、省和地方各类科研任务的能力,产学研合作有一定的基础,在行业或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结构合理的RC队伍,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学风严谨,且具有成果转化经验的学术带头人和管理能力较强的领导班子,拥有足够的技术研究和服务人员的团队。
4、在硬件条件上,具备一定规模的实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建立相对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仪器设备规范管理,能对社会开放使用。  
 5、依托单位有比较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在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过程中有一定的资金匹配,应当为市重点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支撑。
(五)黄石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条件
(一)在湖北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已组建企业技术中心,且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三)在本行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须为规模以上企业)、发展优势,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四)有持续稳定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800万元。
(五)母公司技术中心已是国家或者省企业技术中心,其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当年单独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不能超过2家。母公司采用子公司及控股公司相关数据申报省企业技术中心的,其相关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另行申报。
(六)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在海关、税务等方面未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信用状况良好。
(六)黄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是我市规模以上企业,中心正常运行一年以上。
2、财务核算体系健全,研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3、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不低于10人。
4、有固定的科技人员办公、研发场所和较完备的科研仪器设备。
5、近3年在其主导产品领域至少拥有1件发明专利(或新药临床批件、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新兽药等),或3件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七)黄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
2.孵化面积。综合型孵化器不低于3000平米;专业型孵化器不低于1000平米;众创空间不低于300平米。
3.管理团队。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占比70%以上,接受过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占比20%以上,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4.企业数量。综合型孵化器入驻企业不低于10家;专业型孵化器不低于5家;众创空间入驻企业不低于5家或创业团队(创客)不低于15名。
5.种子资金。孵化器建有用于支持在孵企业发展的孵化资金不少于50万元。
6.服务能力。有明确的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等相关规章制度;具有开展孵化服务的能力。
上述就是黄石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联合体、专业型研究所、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科创项目奖励补贴及申报条件细则内容了,有申报项目需求的黄石市企业,可以随时联系小编免费咨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