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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合集!2024年认定申报肥东县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条件和奖励补贴细则

20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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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主体及方式

除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个人等不享  受本实施细则所列条款支持外,其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在本县区  域内注册(专利代理机构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以及本县户籍的社会个人(仅限专利奖励),均可申请本实施细  则所列支持政策。申请的项目须在本县范围内组织实施。项目单

位按照自愿原则自主申报。

二、申报、审核程序

项目申报和审核按“企业(个人)申报、部门受理(初审)、  联合会审、媒体公示、政府审批”的程序执行。部门受理项目申  报材料后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提交联合审核小组,按照《肥  东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规定开展联合审核。 审核结果在“中国 ·肥东”门户网站、《合肥晚报 ·肥东晨刊》上公示,  公示内容为申报企业名称、项目、对应条款、申报金额、核定金

额等,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县政府审

批,县财政部门在收到县政府批准的批示后5个工作日内,将政 策资金下达各政策执行部门或相关乡镇(园区)财政所(分局)

后拨付相关项目单位。

三、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24年4月17日-5月4日,年度申报时间内

未申报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纸质材料及证明材料报送到肥

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业务科室。

四、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报送的材料为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

纸质版材料须装订成册(单位须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包 括:基本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 件、诚实信用承诺书等)和分项材料(见各具体申报政策条款)。 诚实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均应为原件,其他相关文件依据要提供

完整。

电子版报送材料:1. 申报单位根据各自所申报内容提交相应 的分项申报材料表格的电子版(见附件1-12)。2.相关证明材料 原件(专利授权证书、批准文件等)扫描版,发送至各对应科室邮

箱(见附则)。

申报材料须完整清晰,文件、发票、支付凭证等材料复印件

需信息完整清晰,不得有覆盖阴影。

(一)《若干政策》第3条:支持企业资质升级和创优夺杯

政策对应条款: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合肥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给予最高7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得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皖 美品牌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县市场

监管局)。

具体内容: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给予75万元一次 性奖补;中国质量奖提名奖企业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补;安徽 省人民政府质量奖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合肥市市长质 量金奖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银奖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 性奖补;对获得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

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

1.申报条件

依法在肥东区域登记注册的,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合肥市市长质量奖、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的独立法人

单位。

2.申报材料

《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报书 封面》(附件1),《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合肥市市长质量奖、 皖美品牌示范企业(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项目资金 申请表》(附件10),《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

2),《“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7),营业执照副本,其

他相关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

核后退回)。

(二)《若干政策》第16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政策对应条款:对当年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贷款的

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利息补贴(执行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具体内容:对当年以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贷款的企业,一次性按贷款利息总额的5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

万元。

1.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为2021年签订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合同、 以专利权、商标权押贷款方式融资贷款,并于2022年12月31

日前还本付息的企业;

(2)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期限为不超过 一 年),企业

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3)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合同已依法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4)质押期内专利权、商标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无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5)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中必须注明知识产权质押合同编号。

2.申报材料

(1)《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

报书封面》(附件1)、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项目申报书》

( 附 件 9 ) 、 《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 励申请表》 ( 附 件 3 ) 、 《“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 7)、  《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 附 件 2 ) , 《营

业执照》复印件;

(2)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

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3)贷款合同书(企业贷款合同、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含质

押清单、担保合同等);

(4)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报告及中介服务费支出凭证;

(5)已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证明材料(银行拨款凭

证、贷款本金还款凭证和利息支付凭证(结清)等);

(6)企业知识产权质押给银行的,由银行出具承诺书,承 诺企业是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取得的贷款,银行对知识产权质押贷

款事实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7)企业知识产权质押给担保机构的,由担保机构提供承 诺书,承诺企业是通过知识产权质押取得的担保,担保机构对知

识产权质押担保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手续不全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须字迹

清晰,无涂抹修改痕迹。

(三)《若干政策》第21条:全面拓展消费需求

政策对应条款:支持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最高给予

5万元奖励(执行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具体内容:开展放心满意消费创建活动,对我县当年评定为省级放心满意消费示范企业(店)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级 放心满意消费示范企业(店)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

(店)按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计算奖补]。

1.申报条件

当年被评定为省级、市级放心满意消费示范企业(店)的我 县企业(店),近二年内无严重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行政处罚

记录。

2.申报材料

《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报书 封面》(附件1),《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奖励申请表》(附件3),《营业执照》副本,《产业政策项目申报 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 件7),其他相关批准文件(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

退回)。

(四)《若干政策》第22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政策对应条款: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当年列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

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执行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具体内容:对2022年首次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 业,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列入市级知识产权

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贯

标认证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1.申报条件

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当年列入市级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

2.申报材料

《肥东县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报书 封面》(附件1),《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奖励申请表》(附件3);《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 件2),《“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7);《营业执照》(加 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

回)。

政策对应条款:对单位或个人获得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给予每件最高3万元的奖励,同一件专利不重复享受(执行部门:

县市场监管局)。

具体内容: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每件 给予0.5万元奖励;对单位或个人当年获得美国、日本、欧专局、

韩国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3万元奖励,同一件专利不重复享受。

1.申报条件

当年获得授权专利的统计关系归属肥东县,专利拥有二个以

上权益人的,由专利第一权益人代表全体专利权益人进行申请。

2.申报材料

《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报书

封面》(附件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个人附件5),《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 励申请表》(附件3),《定额奖励专利明细表》(附件4),营业执 照或身份证复印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

后退回)。

政策对应条款: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10件  以上、20件以上且维持有效期5年以上的单位分别奖励5万元、

10万元、20万元(执行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具体内容:对2022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含5件)以 上、10件(含10件)以上、20(含20件)件以上且维持有效

期5年以上的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奖励。

1.申报条件

专利申请统计关系归属肥东县,专利拥有二个以上权益人的,由专利第一权益人代表全体专利权益人进行申请。获得发明专利 授权的以专利证书为准。发明专利缴纳年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

具的收费凭证为准。

2.申报材料

《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报书 封面》(附件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个人申报则提交附件5),《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3),当年发明专利授权5(10、20)

件明细表(附件8),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

后退回);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开据的年费收据

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政策对应条款:对代理我县发明专利获得授权5件以上的代 理机构给予奖励,达50件以上的,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执

行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具体内容:对2022年代理我县发明专利获得授权5件以上 (含5件)的专利代理机构,给予0.12万元/件奖励,年代理数

量达50件(含50件)以上的,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1.申报条件

2022年代理我县发明专利获得授权5件以上(含5件)且

未受到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报的代理机构;

2.中报材料

《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报书 封面》(附件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请表》(附 件3),代理发明专利一览表(附件6),“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 息(附件7),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原

件审核后退回)。

政策对应条款:对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新获批地理标志产品的机构或组织,以及当年认定的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给予最

高25万元一次性奖补(执行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具体内容:对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新获批地理标志产品的

机构或组织,给予25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认定为省商标品 牌示范企业的,鼓励其利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融资,促进企业

发展,给予15万元一次性奖补。

1.申报条件

2022年度首次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机构或组织,被认

定为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企业。

2.申报材料

《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报书 封面》(附件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请表》(附 件3);企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7)及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

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政策对应条款:支持开展标准制定,每个标准最高奖励30

万元(执行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具体内容: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支持开展标准制定,以标 准为动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 准、行业标准(以上三项排名前三位且排序最前)、省地方标准、 市地方标准(以上两项排名第一位)的,每个标准分别给予一次

性奖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6万元、3万元。

1.申报条件

标准的实施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 日之

间,已有标准文本的;标准的实施时间在2022年1月1 日之前, 标准文本印刷出版时间为2022年1月1 日至2022年12月31 日

之间的。

2.申报材料

(1)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报

书封面(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

(3)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1)

(4)标准化项目企业绩效书(附件12)

(5)“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7)

(6)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7)国际标准:①国际标准提案;②国际标准审定会会议 纪要;③国际标准发布公告;④标准文本;⑤国标委出具的国际

标准制定相关证明。

(8)国家、行业标准:①标准立项文件复印件;②标准发

布公告复印件;③标准文本原件。

(9)省级、市级地方标准:①标准立项文件复印件;②标

准发布公告复印件;③标准文本原件;④标准备案证明材料。

政策对应条款:支持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每个项目最高奖

励5万元。(执行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具体内容:支持试点示范工作,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标

准领跑者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3万元。对获得省级、 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3万

元。

1.申报条件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批准文件时间为 2021年1月1 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的项目。对获得省级、 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批准文件时间为2022年1月1 日

至2022年12月31 日之间的项目。

2.申报材料

(1)肥东县2022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奖励申报

书封面(附件1)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

(3)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11)

(4)标准化项目企业绩效书(附件12)

(5)“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附件7)

(6)批准文件复印件。

(7)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