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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肥西县标准、知识产权质押、高质量专利资金申报时间、流程及条件材料

2023/5/15

2022年肥西县标准、知识产权质押、高质量专利资金申报时间、流程及条件材料清单,需要申报的肥西企业可随时咨询小编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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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肥西县标准、知识产权质押、高质量专利资金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4年5月15日-25日,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2022年肥西县标准、知识产权质押、高质量专利资金申报流程

除“免申即享”类条款外,下剩政策条款实行网上申报。政策申报主体登录肥西县企业服务云平台“政策申报”端口,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提示录入真实完整企业信息。完成注册后,对照自身类型及发展实际,详细阅读相关政策条款,按照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并关注县市场监管局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

三、2022年肥西县标准、知识产权质押、高质量专利资金申报条款和材料要求

“依申报审核”类条款均须提供:

1.《肥西县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提供登记证书、个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

3、2022年度完税证明;

4、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信用·合肥”网站上的信用公示信息截图。

5、肥西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8)(此表仅报送word版至相关申报项目邮箱)

“免申即享”条款需提供:

肥西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8)(此表仅报送word版至相关申报项目邮箱)

政策第26条: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或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地理标志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的企业或组织;获得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企业,已享受过该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政策第27条:支持标准化建设。对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2位)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按排名顺序分别给予13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2位)制定国家标准的单位,按排名顺序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主持或主要参与(排名前2位)制定行业标准的单位,按排名顺序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主导制定省级标准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标准的实施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已有标准文本的;标准的实施时间在2022年10月19日之前,标准文本印刷出版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未获得奖补的,可补申报。

1.国际标准申报材料:

(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由我国牵头制定国际标准清单或出具的国际标准制定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需现场审核);

(2)标准文本原件及中文翻译文本(原件需现场审核);

(3)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6);

(4)标准化项目企业绩效书(附件7)。

2.国家、行业标准申报材料:

(1)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公告或文件(原件需现场审核);

(2)标准文本原件(原件需现场审核);

(3)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6);

(4)标准化项目企业绩效书(附件7)。

3.省地方标准申报材料:

(1)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原件需现场审核);

(2)标准文本原件(原件需现场审核);

(3)标准化项目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6);

(4)标准化项目企业绩效书(附件7)。

政策第28条: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市知识产权局备案,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已享受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奖补的,不重复奖补。

申报条件:

1.当年获得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

2.经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备案,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已享受过此项政策,不重复奖补。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政策对应条款(第29条):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企业,分别给予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以上奖励对象须为第一位或第一权利人,其他参与企业按照 50% 给予奖励。

申报条件:

当年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企业;

申报材料:“免申即享”。

 政策对应条款(第30条):鼓励企业知识产权(专利权和商标权)质押融资。对企业以知识产权(专利权和商标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按贷款规模对企业承担的利息和专利评估费给予定额补助,其中100-300万元(不含)补助1万元,300-500万元(不含)补助4万元,500-800万元(不含)补助8万元,800万元及以上补助10万元。

申报条件:

(1)质押合同已依法办理过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质押期内专利权和商标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无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同一企业开展多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并计算贷款规模,单个企业此项获得补助资金不得超过10万元,同一笔贷款已享受过此项政策,不重复奖补。另:省市县不重复奖补

申报材料:

(1)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4);

(2)企业用于质押的专利权、商标权证书;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

(4)贷款相关合同(质押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

(5)银行放款凭证;

(6)企业承诺该合同将按约定履行完毕(期限为不超过一年),企业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政策对应条款(第31条):对当年获得美国、日本、欧专局和韩国等国际(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1万元/件一次性奖励,同一件专利不重复享受。对省市认定的高质量专利给予5000元/件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通过验收的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给予 30 万元一次性奖励。

1.国外发明专利申报材料:

(1)国外发明专利定额资助申请表(附件2);

(2)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附件3);

(3)国外专利部门授权的专利证书原件(原件需现场审核)。

2.高质量专利申报条件:

(1)发明专利在合肥市有效发明专利数据库内,维持十年有效的发明专利授权地为本县区域内;

(2)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奖补申请人应为专利授权证 书的第一权利人;

(3)同一件专利已享受过此项政策,不重复奖补。

申请材料:

(1)高质量专利奖励申请表(附件5);

(2)专利资助申请一览表(附件3);

(3)维持十年的年费发票原件(原件需现场审核);

(4)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原件需现场审核)。

政策对应条款(第56条):支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在上级奖励基础上,再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补。

申报条件:

批准文件时间为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