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6/7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洪政规〔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洪山区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和成果转化人员奖励通知如下: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18855127261(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武汉分公司地址:东湖新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洪山辖区的高校、科研院所。
1、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研发创新活动,成果承接方为洪山区纳税的企业;
2、高校、科研院所与成果承接方签订的研发创新活动合同,单个项目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间实现的交易额不低于10万元(含)(以发票时间和金额为准);
3、高校、科研院所与成果承接方签订的研发创新活动合同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类合同或者作价入股投资协议,且上述合同原则上已按要求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了认定登记;
4、高校、科研院所每项研发创新活动中的科研团队的核心研发人员,原则上参与奖励分配的不超过5人(含);成果转化人员不限。
1、《2023年洪山区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和成果转化人员奖励申请表》;
2、科研院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高校、科研院所与成果承接方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类合同或者技术成果作价入股的相关投资协议;
4、成果承接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近期完税证明复印件;
5、上述技术合同的技术性收入核定证明单(如有)、到款凭证、发票复印件或者股权结构及变更信息证明材料;
6、高校、科研院所科研团队奖励分配方案,以及经高校院所同意对科技成果转化做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分配方案。(原则上按照申报期内实际成交价的5%给予科研团队奖励,具体奖励分配方案由高校院所科研团队负责制定;按照实际成交价的2%给予为成果转化做出贡献人员奖励,具体奖励分配方案由高校院所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的部门制定。)
7、项目申报承诺函;
8、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
1、请于2023年6月23日(周五)17:30前提交以下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1)纸质原件材料(一份),用A4纸打印,申报书提交签字盖章原件,复印件无效;
(2)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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