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9
西安市各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申报条件对象及申报材料要求等内容整理如下,未央区、碑林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鄠邑区、灞桥区、新城区、莲湖区、蓝田县、周至县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联系小编为您解答!
专人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15855199550(可加v)
卧涛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代账、财税规划、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建设、网站外包定制、推广等辅导规划。
企业产品百度首页关键词排名、企业品牌推广、抖音短视频运营推广,均可联系小编咨询,专业团队为您提供产品关键词、企业品牌优化服务!联系电话:18949334295。
西安市各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在西安市内工商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并符合《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中“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的企业。
(二)已经认定为“陕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但未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企业。
西安市各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流程
(一)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工商注册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实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对应佐证材料。同时,向所在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上报相关纸质资料。(资料清单及要求见附件1)
(二)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上报的企业资料进行线上初审、实地查看,并提出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工信局(线上须与正式文件保持一致)。
(三)市工信局对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的企业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对符合评价标准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形成拟认定名单,报送省工信厅备案,由省工信厅进行公告。
西安市各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申报时间
各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以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通知为准。
各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4年12月1日前,将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2)报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处,超过规定时间将不予受理。
西安市各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要求
(一)请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基础力量,既是市区两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抓好中小企业工作的重要支撑力量,也是中小企业参与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评定或复核认定的前提条件,各单位要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企业对此次申报工作的知晓率。
(二)请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严格把握相关推荐标准。请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学《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一办法一细则”),耐心指导辖区内企业填报,过细审核资料,把资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
(三)请各参评企业按要求认真填报。各参评企业认真阅研本通知和“一办法一细则”,准确填报相关数据,全面完整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并加强与区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接联系,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西安市各地区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申报材料要求
一、线上申报
(一)申报企业用电脑按照工商登记注册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资料。(如佐证资料大于300M的须进行技术处理)
(二)上传佐证资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申请报告(内容反映企业概况、企业业绩和荣誉、企业在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上的主要做法)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2021年、2022年正式审计报告(2022年审计报告须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赋二维码)
4.申报企业是规上工业企业的还需提供统计报表2022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107-1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107-2
5.知识产权证书(如属于转让,须提供相应转让证明材料)、近三获得科技奖励证书、有效期内有关荣誉证明材料(如有,非必须)
6.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文件或证明材料(如有,非必须)
7.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证明材料(如有,非必须)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中国”(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
9.企业认为有助于申报的其他材料
二、纸质资料
(一)纸质资料清单
1.封面(格式见附件1-1,封面信息须真实有效)
2.企业申请报告(内容反映企业概况、企业业绩和荣誉、企业在专精特新发展方向上的主要做法)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2021年、2022年正式审计报告(2022年审计报告须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赋二维码)
5.申报2024年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
6.陕西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在“培育平台”下载打印,法人手写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按以上顺序单面打印,每页加盖企业公章装订后上报区县、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不胶装,简装装订,一式二份)。
上海恩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皖ICP备13016955号-13 免责声明